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文件规定,更好完成2021年学校政府采购任务,促进预算内资金执行进度,请各有关单位拟定并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意向,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关于采购意向填报的项目范围
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合同预估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类或者12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采购项目,各单位应在认真论证项目采购需求基础上,根据资金落实情况合理填报2021年度政府采购意向。
二、关于采购意向的填报要求
采购意向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项目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采购意向工作推进时间
各单位采购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1月15日起可登录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的采购意向模块,按要求填报2021年采购意向。
1.济南校区
网址: http://www.cgw.sdu.edu.cn/
联系人:鲁上村 联系电话:0531-88363689
2.青岛校区
网址: http://www.zbcg.qd.sdu.edu.cn/
联系人:马哲 联系电话:0532-58630095
3. 威海校区
网址: https://zbb.wh.sdu.edu.cn/
联系人:牛光辉 联系电话:0631-5688006
自2021年1月1日起,学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将严格执行财库〔2020〕10号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意向时间不足30天的,不予发布采购公告。
四、发布采购意向
学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将根据各单位采购项目负责人填报的政府采购意向及时发布、统筹安排全校的政府采购,并将按照报送意向的时间安排采购进度。请各单位及采购负责人充分考虑对此类项目采购进度的影响,及时报送采购意向。
2020年11月11日
附: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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